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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指进出境邮件的面单上应写明邮寄物品的情况,包括品名、数量、价格等。不能笼统以“日用品”“生活用品”等概括性词语描述,更不能故意对内装物品进行伪报、瞒报。
某女士海淘购买了1双某奢侈品牌球鞋,确认签收该邮件。但邮件的面单品名却申报为“运动鞋”,申报价值人民币200元。海关实际查验却发现内装物品为奢侈品球鞋,价格严重低报。这种情况,就属于申报不实,该女士除要补缴奢侈品的进口税以外,还要承担申报不实行为的行政处罚后果。
小伙伴们一定要提前和境外寄件人沟通,强调如实填写邮件信息,或者与海淘商家提前约定申报不实的赔偿责任,保护自己权益不受损害。
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,应当以自用、合理数量为限,并接受海关监管。
自用是指本人自用或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。合理数量是指由海关根据收寄件人实际情况所确定的正常数量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》规定:
3. 对中国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道德有害的印刷品、胶卷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激光视盘、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;
7. 有碍人畜健康的、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、药品或其它物品。
2. 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、印刷品、胶卷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激光视盘、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;
运输、携带、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进出境,未向海关申报但没有以藏匿、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,予以没收,或者责令退回,或者在海关监管下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技术处理。
根据规定,以藏匿、伪装、瞒报、伪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,运输、携带、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、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、物品进出境的行为,均属走私行为。
2023年底,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发现,北京某快递公司申报来自境外物品业务异常,且申报价格较低。经侦查,自2020年6月起,国内多家清关公司与境外物流公司、境外货主合谋,将从加拿大采购的奢侈品、品牌服饰、化妆品等通过伪报贸易性质、品名和低报价格、少报数量方式走私进境,偷逃税款。经深挖扩线,执法部门对国内清关公司、国际物流公司、境外货主开展全链条查缉,在全国多地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,现场查扣多种高价值品牌服装1万余件,打掉犯罪团伙7个,案值超7亿元。